科研工作
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流程
发布日期:2010-03-29
申请对象
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,在外留学一年以上,年龄在45岁以下,回国后在教学、科研单位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,符合以上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均可申请。
申请程序
符合条件者,联系北医科研处(行政楼4楼,82802328,xiaoyu@bjmu.edu.cn ),
凭身份证号码,获取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。
登录“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 http://kyqd.cscse.edu.cn/Default.asp ”
联系JDB电子官方网站科研办公室(生化楼309室,82802441, zhouy@bjmu.edu.cn )审核填写单位意见。
申请材料可随时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
(82361085 yzheng@cscse.edu.cn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邮编:100083)
1.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;
2.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;
3.驻外使(领)馆出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复印件;
4.身份证复印件。
注:以上材料只需提供一份。
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工作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