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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工作

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师出国事务管理指南

 
 
一、出国事务管理机构与范围
    目前,我部负责审批出国出境事务的机构有:
      1、人事处:主要负责以下三项事务的审批及相应手续的办理:(1)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公派出国;(2)自费留学;(3)出国探亲、访友、旅游等因私出国出境事务。
      2、国际合作处:主要负责期限在3个月以下公派出国出境事务(如参加国际会议、访问等)的审批和因公护照的办理。
     
二、出国出境事务分类
    参见《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出境事务管理暂行规定》(北医(2005)部人字166号)的第一章相关内容。查阅网址: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页>>管理机构>>人事处>>政策园地。

三、关于出国出境事务的相关政策
    参见《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出境事务管理暂行规定》(北医(2005)部人字166号)的第二章至第五章的相关内容。

四、长期因公出国出境的申请程序
    1、国家公派:12月15日之前,各相关单位制定下年度出国计划→→各二级单位上报出国计划至医学部人事处审批→→下一年2、3月份,根据北大人事部的通知,由医学部人事处组织,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有关申请材料→→7、8月份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通知→→出国出境的相关准备→→办理出国出境审批。
    2、单位公派:11月份左右,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纳入下年度出国计划的申请→→12月15日之前,各二级单位统一上报至医学部人事处审批→→联系留学的接收单位→→办理出国出境审批。

五、出国事务审批程序
     参见《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出境事务管理暂行规定》(北医(2005)部人字166号)附件一的相关内容。